2008年4月2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镜鉴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年轻女子报案称丈夫被绑架,警方将其解救后发现,这是一场毒贩之间内讧而引发的闹剧——
昔日并肩“战友” 今天绑架内讧
本报记者 陈卓 实习生 陆丽萍 通讯员 于彦

  去年9月14日下午,浦江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突然接到一位年轻女子的报警,称其丈夫周某被绑架。经过调查,民警在浦江县一家宾馆内抓获了几名犯罪嫌疑人。
  经审查,警方发现涉案的几人是因为毒品而发生纠纷,于是刑事侦查大队将案件移送禁毒大队处理。禁毒大队经审查后认为,报案女子钟某也涉嫌毒品犯罪。
  经讯问,云南籍犯罪嫌疑人刘某、杨某、周某、钟某交代了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。

  合伙贩卖毒品
  那么,究竟是什么事情,让这些本来“并肩作战”的毒贩起了内讧呢?
  事情要从去年8月底说起。当时,刘某、杨某经通谋后,由刘某出面以每克340元的价格购得10克海洛因,以每克6元的价格购得10克海洛因配料。随后,刘某将10克海洛因及10克海洛因配料交由杨某随身携带,两人一起来到浦江。
  到达浦江后,刘某即与周某协商了有关合伙贩卖海洛因的事宜,周某同意,并表示可以让自己的妻子钟某来负责销售海洛因。钟某也表示同意。
  后来,刘某、周某将总计数量约为5.5克的海洛因交由钟某销售,钟某将这些海洛因卖了出去,并将所得款项全部交给了刘某。
  案发后,公安机关扣押了部分涉案的海洛因配料,经鉴定,涉案海洛因配料的成分为“吡咯西坦”。

  内讧引发敲诈勒索
  刘某交代,他和杨某到浦江后,将部分海洛因和海洛因配料藏在周某家一楼厕所的天花板上。可过了几天,他发现藏在周某家的东西不见了,后经追问,周某退还了几包海洛因和海洛因配料,说其余的海洛因被他们夫妻俩卖掉了。双方因此产生了纠纷。
  去年9月13日晚上10点左右,刘某、杨某伙同另外两人(均另案处理)将周某带至浦江县某宾馆房间内,对周某进行了殴打,并非法关押周某长达18小时左右。在此期间,刘某还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向周某之妻钟某索要5万元,并威胁钟某,如不支付该笔钱款,就要将周某送交公安机关处理,但遭到钟某拒绝。
  第二天,刘某、杨某等人以赔偿损失为由,逼迫周某向刘某出具了一张金额为3万元的借条,并要求周某将借条上的日期写为2007年9月1日。
  接着,钟某报案。当天下午4点左右,警方在浦江县宾馆内将刘某、杨某等人抓获。

  四人都被起诉
  今年4月21日,浦江县检察院以涉嫌运输、贩卖毒品罪及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起诉了几名犯罪嫌疑人。
  检察院认为,刘某、杨某、周某、钟某非法运输、贩卖毒品海洛因,四被告人的行为已单独或同时触犯刑法相关条款,应当以运输、贩卖毒品罪依法追究刘某、杨某的刑事责任,以贩卖毒品罪依法追究周某、钟某的刑事责任。
  刘某、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威胁的手段向他人索取3万元,数额巨大,应当以敲诈勒索罪依法追究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。本案系共同犯罪,其中敲诈勒索罪系未遂,刘某、杨某均属一人犯数罪,对两人应数罪并罚。